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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葩年假规定 5天假换成40小时

发布日期:2016/10/9 8:57:59    新闻媒体:重庆晨报
  年底了,还没休的年假怎么办?近来,不少上班族感叹存到现在的年假“没休完”、“休不了”,而且“没补偿”、“无法顺延到明年”,调侃年假都还没完全落实,却去讨论“除夕该不该放假”有意思吗?
  上周,重庆晨报公众调查中心联合重庆立信市场研究公司“调研吧”网站与智点调查,展开的在线调查显示(939人参与),七成上班族(75%)今年年假没休完;其中,32%的人休了一部分,34%的人完全没休过,甚至有9%的人“没有年假”。
  每到12月年假不好请
  对于还没有休完的年假,此次调查中,64%的上班族表示“争取年底休完”,不过仍有近四成人(36%)选择直接放弃。
  重庆申杰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李强发现,员工请年假主要集中在夏季,如果年假拖到12月还没请,那么大多请假无望了。因为多数企业年底业务考核扎堆展开,客观上打乱了许多上班族的年假计划。另外,企业通常会在年底,考量员工一年来的表现,据此给予年终奖以及职位变动,所以许多“有上进心”的员工会主动放弃假期。
  仅一成员工会投诉
  根据相关法规,年假未休应发300%工资。不过李强告诉重庆晨报记者,很多企业、特别是规章制度不太完善的企业,通常不会因此给予员工任何补偿,一般都是不了了之。而普通员工往往也不会为了补偿与公司闹掰。
  如果员工未休或未休完年假,调查中,仅23%的单位会将年假顺延至明年,29%的单位会给予员工经济补贴。高达57%的单位则没有任何补偿措施。然而,63%的上班族对此直言“习惯了,不了了之”;40%的人选择“消极应对”,比如伺机“跳槽”(29%)和消极对待工作(11%)。仅15%的人会联合同事向单位反映,11%的会向相关部门投诉。
  建议应聘时了解单位休假制度
  国企员工李祥认为,对于年假制度,公司应在每年年初就主动与员工进行沟通,比如确定可以为员工提供休假的时间区间。许多单位到年底时,再以“业务忙”为由拒绝员工的合理合法权利,且来年又将假期“清零”,实在有些霸道。
  李强建议年轻人在应聘时,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没有明确与合理的年假制度,应该主动放弃。“在一个不关心、不尊重员工生活和休假权的企业,你能期望将来得到怎样的发展!”
  调查中,61%的上班族认为,单位年底拒绝员工休假属“霸王条款”;如果单位不补偿年假没休完的员工,52%的人建议给予处罚;45%的期待重处不落实年假的单位。
  年假故事>
  公司奇葩规定 年假换成“迟到早退券”
  在北部新区一家设计公司工作的吴艳艳自从3年前踏进公司大门,就从没休过正儿八经的年假。因为公司有个“奇葩年假制度”——把员工一年5天的假期,折算成了40个小时的“机动时间”(按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计算,5天就是40个小时)。也就是说,员工一年有40个小时的迟到或早退机会。
  不过,“迟到早退券”也不是想用就能用的。公司有诸多“霸王条款”,包括一天内迟到、早退不能超过1小时。使用“迟到券”本可以早上10点上班,但是9点30分会开会,每个人又必须参加,否则扣工资……
  3年来,看似“人性化”的年假制,惹来诸多非议。不少员工抱怨:9点30分“必开会”让“迟到券”本就形同虚设,而“早退券”的唯一价值,也只不过是让你提前一个小时堵在路上。
  于是,奇葩的年假制受到越来越多员工的抵制,直到老板实在顶不住压力,才于今年年初,恢复了国家规定的年假制度。吴艳艳至今还记得当时同事们争取到“胜利”时的欢呼雀跃,也记得她的“2014旅行计划”——去海南三天,再去香港购物两天。
  但是,时间一晃就到了年底,她却发现,没有一位员工今年休过年假,包括她自己。“没人玩得过领导啊!”吴艳艳说,大家都知道老板讨厌员工请假,再加上今年公司效益不好,更没人敢做“出头鸟”了。
  吴艳艳说,现在大家开始怀念那些鸡肋一般的“迟到早退券”。虽然那个奇葩制度既不合情也不合法,但至少让人有个念想,有个盼头。“我使用过一次‘早退券’,虽然仍然堵在路上,但那也是愉快地堵在路上!”吴艳艳说。
  法规链接>
  年假没休完,报酬该怎么算?
  根据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的规定,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,享受带薪年休假(即年假)。年假时间与工龄挂钩,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
  按照上述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假,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,经职工本人同意,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,但需给予补偿。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,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%(包括正常支付的100%工资和补发200%的工资)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,日工资收入则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.75天进行折算。
  专家说法>
  劳动者不提出 年假申请 用人单位应主动安排
  员工没申请就视为自动放弃?“跳槽”到新单位的第一年有年假吗?针对上班族存在的诸多有关年假的热点问题,昨天,重庆晨报采访了重庆达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喜春、重庆华之岳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宏波。
  问:员工没申请就视为自动放弃?
  张喜春:年假是劳动者享有的一项权利,为员工安排年假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。当前一些单位对职工因各种原因没提出申请,则视为放弃法定年假的做法,是违反相关规定的。如果劳动者因工作之外的原因自行放弃休假,应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说明,否则,即便劳动者不提出法定年假申请,用人单位也应主动安排。
  问:跳槽到新单位的第一年有年假吗?
  张喜春:有。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第四条明确规定,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。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,以及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,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。
  所以,根据规定,职工累计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,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73天,就可以享受法定年假;而累计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,只要在新单位工作37天就可以休年假了。具体可以休多少天的换算公式为——(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÷365天)×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-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。粗略估计,如果你到一个新单位半年了,大概能休3天。
  问:年假可以变成“休半天”、“迟到早退券”等其他形式吗?
  张喜春:不可以。年休假应该以“天”为单位进行安排。一些单位安排员工休息半天,也抵作“年假”,甚至是以“迟到早退券”等形式,将提前几小时下班也用来充抵年假,是违法行为。
  问:维权的费用高吗?
  唐宏波:最多只要10块钱。如果相关单位拒不履行年假规定,劳动者可先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,如果得不到解决,可以申请劳动仲裁,如果对于仲裁结果仍不满意,可以提起诉讼。
  其中,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和申请劳动仲裁都是不收取费用的,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,1个案件只要10块钱的诉讼费,有些法院甚至会予以免除。当然,如果劳动者对相关规定不太熟悉,可以申请法律援助,这也是不收取费用的。当然,如果你要委托专业律师,费用相对会高一点,且根据标的不同,收费也会不同。目前重庆的专业律师收费一般是5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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